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产品名录 |
一、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|
(一)活动物(犬、猫除外【2】),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、鸟类、鱼类、两栖类、爬行类、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,动物遗传物质。 |
(二)(生或熟)肉类(含脏器类)及其制品;水生动物产品。如:(花胶、海参、猫粮狗粮、肉干类等含有肉成分的产品) |
(三)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,包括生奶、鲜奶、酸奶,动物源性的奶油、黄油、奶酪等奶类产品。 |
(四)蛋及其制品,包括鲜蛋、皮蛋、咸蛋、蛋液、蛋壳、蛋黄酱等蛋源产品。 |
(五)燕窝(罐头装燕窝除外)。 |
(六)油脂类,皮张、毛类,蹄、骨、角类及其制品。 |
(七)动物源性饲料(含肉粉、骨粉、鱼粉、乳清粉、血粉等单一饲料)、动物源性中药材、动物源性肥料。 |
二、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|
(八)新鲜水果、蔬菜。 |
(九)烟叶(不含烟丝)。如烟草 |
(十)酒类。 |
(十一)种子(苗)、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。如:奇亚籽、大米、藜麦、胡椒粒、薰衣草小熊(內含薰衣草种子)(种子状的东西) |
(十二)有机栽培介质。 |
三.其他类 |
(十三)菌种、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,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,细胞、器官组织、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。 |
(十四)动物尸体、动物标本、动物源性废弃物。 |
(十五)土壤 |
(十六)转基因生物材料。 |
(十七)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、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。 |
(十八)武器弹药 |
(十九)旧衣物(如果邮寄个人行李,可以邮寄旧衣服) |
(二十)日本食品进口请先联系我司再发货 |
常见的禁止进境产品: 1.白藜麦米2.白藜芦醇3.亚麻籽4.含鲟鱼子成份护肤品5.植物种子6.羊胎素7.香娜露儿精华8.百藜麦片9.鹿胎盘素10.测性别试纸涉濒危物种的产品都禁止进口 |
海关对于进境个人物品的相关规定: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5277845/index.html
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3号(关于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的公告)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357036/index.html
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(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)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357215/index.html
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(关于完税价格的认定)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9/2371722/index.html
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(关于调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》的公告)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356565/index.html
海关总署令第9号(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)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356566/index.html
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357047/index.html
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(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)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356348/index.html
海关总署令第161号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》)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357069/index.html
海关总署令第194号(关于公布《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〉的决定》)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356445/index.html
海关总署令第43号(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、限制进出境物品表)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3983035/index.html
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(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)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spj/zcfg18/gfxwj65/3026606/index.html
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(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)